1、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8:30-11: 30其中: 8:30-9: 30考教育综合知识9:30-11: 30考学科专业知识8月7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小学、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设置1 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得分的3 0%、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的7 0%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得分×30%+学科专业知识得分×7 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安徽省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松县教育网查询。
5、加分事项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有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面试试题由县教育局统一命制。面试方案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制定、实施。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①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总成绩5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5 0分(不含5 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②根据各层次、学科岗位计划数,依照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8月15日前通过安徽省宿松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③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如果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同考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得分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总分1 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 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4、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安徽省宿松教育网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的最终合成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 0日内在宿松县人社网、宿松县教育网上公布。
(五)切线原则与方法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规定的比例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取舍:①笔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③学历高的优先;④“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已确定的初选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1、资格复审和考察围绕初选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其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若发现所承诺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招聘。
2、初选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计生办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出具的是否违反规定生育、是否缴清社会抚养费及缴清时间的计划生育证明(2 01 3届毕业生不须提供)。(见附件7)
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 01 3届毕业生不须提供)。(见附件6)
③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社部门鉴证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生档案(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初选者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聘用资格。另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
(七)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与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宿松教育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审核‘,县入社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层次同一学科中,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切线原则与方法处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分配原则
1、根据学科计划,由县教育局在同一层次同一学科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确定具体任教学校;
2、聘用人员在任教学校必须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县教育局鉴证;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县人社局批复后1 5日内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县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在操作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事宜
(一)面试和体检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二)本方案将在安徽省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社网、宿松县教育网发布。
(三)本方案由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宿松县2013年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分层次分学科计划表》
2、《宿松县2 01 3年高中、初中层次教师分配计划表》
3、《宿松县201 3年小学层次招聘教师分配计划表》
4、《宿松县201 3年幼儿园层次招聘教师分配计划表》
5、《2013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6、《2013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2013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8、《2013年宿松县教师招聘分配学校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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