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解决我县教育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幼儿教育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今年我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幼儿教师50名。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分三类人员进行报名考试。
第一类小学教师10名。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历届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第二类幼儿教师30名。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历届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第三类10名。其中代课5周年以上的5名;代课15周年以上的5名。此类招聘对象为在我县代课5周年以上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高中、技校)以上学历的在岗教师。在我县代课5周年以上不满15周年的,必须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代课满15周年以上的,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本次招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聘用。第二类招聘对象设定考生与聘用比例为3:1,聘用人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确定,但聘用总数不超过前30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必须到农村基层学校工作五周年以上。
3、考生人事档案已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本次招聘对象限于都户籍,下列人员可以不受户籍限制:①与于都籍人士已结婚的外地人员;②现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③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或年纳税5万元以上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④本次招聘的第二类人员。
5、2013年已入闱于都和往年在于都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时间及方式
公告时间:2013年5月13日—7月1日。
公告方式: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www.yudu.gov.cn)、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drbj.gov.cn)、于都教育网(www.ydxjyj.cn)和于都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⑴《考生信息报名程序登记表》(在报名现场领取);人事关系档案托管合同书、就业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处理已满五周年以上的,还需持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经处理到位的情况证明)。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办证的,需由认定部门出具证明。考试加分对象需携带计划生育“一卡通”和结扎证。
⑵第三类报考对象需持有在我县所在代课学校出具的有关代课时间证明。
2、按标准缴纳报考费。
3、优惠政策。
⑴按照我县计生政策规定,对持有计划生育“一卡通”的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女孩参加考试,在其总成绩中加5分。
⑵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劳动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的报考对象,凭相关证明免收报考费。
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报考对象自办理起2年内可以免收人事代理费。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8:30—7月4日18:00。
5、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长征大道中国银行二楼)
(三)资格审查
县人保局、教育局、监察局、计生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人保部门牵头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负责报考者的就业报到证、人事关系档案托管手续的审查及相关报名资料综合汇总;教育部门负责户籍、学历、代课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的审查;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查;监察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全过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凡报考对象的学历、年龄、代课时间等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今后三年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与科目:7月9日上午7:45分入场,8:00—9:30考教育学、心理学;10:00入场,10:15—11:45考专业知识、书面说课。
考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考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书面说课等4个科目。各科分值为5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内容范围:第一、三类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知识为中专层次知识内容且试卷相同。第一、三类普师专业知识为该专业高中以下(含高中)语、数基础知识,语文、数学分值各占50%。第二类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知识为中专层次的幼儿教育知识。
书面说课的教材范围:第一、三类为现行小学教材相应学科内容(考生可任选语文、数学说课题一个进行说课)。第二类为现行幼儿教材内容。
(五)成绩公示及查分
7月15日—21日公布考试人员总成绩(包括加分在内)及排位。查分时间:7月22日下午3:30—5:30。
查分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县人保局人事考试中心查分。
(六)入闱
按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在内)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第二类幼儿教师考生确定入闱人数,即按第一条规定确定。
(七)体检
体检时间:7月25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要求:根据《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照片1张,按指定时间空腹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名额空缺,则按类别、专业及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八)聘用
经考试入闱、体检合格的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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