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招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校医、计算机、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和皮革制品造型设计等职位学科的专业知识主要考测语文、数学的学科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取小学职位学科单独试卷,初中和高中相同学科统一试卷,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分开排名。
4、报考高中(职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本人愿意调剂到初中教师职位学科相一致的人员,其笔试分数放在初中教师职位学科一致的职位中进行排名决定能否参加试讲。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对象,若按1:1.5比例进入试讲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试讲。若按1:1.5比例进入试讲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试讲。
6、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7、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试讲
1、试讲内容:按招聘学科设定试讲内容(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校医、计算机、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和皮革制品造型设计归并为同一学科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试讲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试讲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根据各招考职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职位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职位学科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方式、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乡镇初中、小学教师的聘用,采取职位学科统一集中录取,由县教育局根据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的实际需求统一调配,拟出调配聘用方案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二)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职位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被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的教师,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本公告由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一、《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职位表.rar》
二、《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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