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扶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为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报考扶绥县特设岗位教师的人员(以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为准)。根据桂教师范〔2013〕21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50名,其中初中16名,小学34名。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对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报考扶绥县特设岗位教师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7月10日。
2.复审地点: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3.应提交的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交师范类的有关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均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08:30-12:30;13:30-18:00。
2.面试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地址:崇左市扶绥县城南新区双拥路东2号)。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计分办法:(1)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采取去掉面试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得出。(3)面试成绩需经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名确认,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3年7月12日。
2.各职位从面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成绩公布后当场公布。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3.如有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1.应届毕业生,主要验证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有关个人违纪违法证明等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主要验证身份证和查阅其工作单位(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的本人工作期间表现等相关材料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考核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7月14日前将个人的相关材料交到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5.如有考核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核与公示
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桂教师范〔2013〕21号文件精神,由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呈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并于7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2.拟招聘人员名单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制办审核通过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六)集中培训与考试
集中培训与考试时间:8月17日-8月30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联系电话:0771-7530941(扶绥县教育局人事纪检股)。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 绥 县 教 育 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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