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5号)精神,为做好龙州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农尚文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加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东方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韩日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叶圣环 县委办副主任
周志卫 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兆墡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梁培生 县教育局局长
张立群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峥玄 县财政局局长
黄 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农志武 县编委办主任
谢秉宗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陆彩英 县教育局副局长
谭飞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仕文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岑智安 县教育局副局长
苏尚尼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培生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等部门抽调。联系电话:0771-8819128
二、招聘计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规定,我县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共50名,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如下:
农村初中:生物3名、历史3名、地理3名、体育3名、音乐3名。农村小学:英语12名、体育10名、音乐10名、美术3名。
三、报名审查合格情况
本次报名应聘以网上报名为主,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我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县共有48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其中初中生物3名、历史3名、地理2名、体育与健康5名、音乐2名;小学英语11名、体育13名、音乐5名、美术4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龙州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平、公开、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教师队伍管理。
六、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考核面试、体检等程序和内容组成。
(一)资格复审办法及时间安排
1.资格复审的依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3〕1号)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审。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8:00)。
地点:龙州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凡于当天未到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参加下一步的考核面试。凡经复审不合格规定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查验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补验;
(2)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
(3)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等。
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复审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县验审组。
(二)考核面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1.面试内容和程序
(1)考官组成:拟抽调大专以上相应有经验的专业教师组成。
(2)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报考初中职位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从所报任职学科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的篇目中选定;报考小学职位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从所报任职学科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的篇目中选定。提前半天公布试教内容(即2013年7月13日上午11:30公布试教内容)。
(3)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待试人员在候试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4)各专业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试教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有的特殊学科(如美术、音乐等)还需在现场作专项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
3.面试地点:龙州县高级中学。
(三)体检的时间安排
1.成立体检组:体检工作人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抽调人员组成。
2.体检对象:在考核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
3.体检时间:2013年7月16日,地点:待定。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五)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市、区)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六)集中培训与考试
我县对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在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指导下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七)签订聘任合同
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按照聘用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公布,请报考龙州县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1—8819128
附件:2013年龙州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龙州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龙州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备注 |
7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资格复审 |
龙州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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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 上午8:00开始 |
应聘人员面试 |
龙州县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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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
应聘体检人员 进行体检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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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
上报拟聘用人员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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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26日 |
培训拟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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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前 |
人事调配、签订 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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