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07〕3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定于201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笔试部分)。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2日至1993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面向原本县代课教师就读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中招聘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面向原本县2004年前(含2004年)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代课教师中招聘的,年龄放宽到简章发布时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1年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部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2日—11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41号)。
(三)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如教师资格证、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证明材料、村官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出具报考证明等)。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资格预审,再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1月12日至16日。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12月5日—12月8日到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照顾加分及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在面向原本县代课教师就读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尚未得到辞退补偿的人员和原本县2004年前(含2004年)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代课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中,对有代课教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分:初级加2分;中级加4分。
2、教龄加分:按每代课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能超过20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职业道德、国情区情、政治常识、时事政治、经济常识、科教人文、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计算机基础等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4、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考试地点:龙州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命题、评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区内有资质的机构命制笔试试题和组织评卷工作。
7、笔试组织:笔试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8、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成绩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经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名单统一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同时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和组织。
(1)面试方式:教师职位的面试主要以试教为主,其他职位的面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5、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证件及材料主要信息不全或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一)根据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的,将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加设笔试试题,由并列排名的人员进行笔试,再以原总成绩加另行加设的笔试成绩为依据最终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并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时,要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审。
(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对象。确实没有合格人选的,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
(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到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同一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经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工作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十、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和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和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书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聘用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的人事档案。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可由龙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在同一聘用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纪律
(一)龙州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8817810(中共龙州县委组织部)
0771-8830013(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股)
中 共 龙 州 县 委 组 织 部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