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定南县人民政府抄告单(定府办抄字〔2013〕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高中教师29名:政治3名、语文4名(其中职业中专1名)、数学5名(其中职业中专1名)、英语2名、物理4名、生物1名、历史4名、地理4名、通用技术(限教育技术学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
2、职业中专教师音乐2名、汽车运用与维修3名。
3、小学教师40名: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现役军人;(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音乐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并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者。
2、报考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汽车类专业毕业生。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定南籍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者。定南户籍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或本人为定南县户籍,或父母一方为定南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定南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定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根据其所学专业,不能跨学科报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监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
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6日。
3、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4、报名费:100元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已婚者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1份),或其他户籍相关证明。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填写《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定南县政府网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和县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
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未入闱面试人员不计总分)。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3(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则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足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
4、面试形式:说课。
5、面试内容:测评相应学科知识,含学科知识点、课堂学科知识、案例分析以及实际操作。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
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
2、面试时间
2013年6月2日上午8:30
3、笔试、面试地点
定南县第二中学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最低分数控制在6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入闱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8:00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机关院内集中,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体育局和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的人员,报考高中及职业中专教师的分别安排在县属高中和职业中专任教,报考小学教师的安排在乡镇小学任教,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措施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
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1、咨询电话:(0797)4289708(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2、网址查询:定南县政府网、定南人才网、定南教育网。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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