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岗位 |
需求人数 |
工作地点 |
相关要求 |
备注 |
财务处会计人员 |
2 |
泉州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毕业生、有实际财务管理经验或男性优先 |
附中数学教师 |
1 |
泉州 |
师范类数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内从事中学数学教学。 |
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且曾获得区级以上教学奖励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办法
发布日起至2011年10月25日18:00止,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打包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身份证、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后,通知应聘者考核。
经考核、公示、体检,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泉州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2338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