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系中央音乐学院与厦门市政府合办的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钢琴主科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二○一二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
(二)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8月22日
2.报名地点:应聘者可任选以下任一地点报名。
(1)北京报名点: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305室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接受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10—66415088
(2)厦门报名点:厦门湖里区五缘西四里1号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校办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电话:0592—5769450
邮编:361009
电子邮箱:ccompag@126.com
报名办法采用特快专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特快专递报名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l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l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笔试前需验原件;
l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l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笔试前需验原件;
l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注:专业成果证明复印件,如:获奖证书等(可作为参考材料提供),笔试前需验原件。
2.非应届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l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l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笔试前需验原件;
l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l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前需验原件;
l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l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l专业成果证明复印件,如:获奖证书等,笔试前需验原件。
注: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学校会妥当处理。
五、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在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及资格确认后,符合岗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经报主管单位及市人事部门批准,或调整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单位将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三)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闭卷考试)、专业考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钢琴专业理论、音乐知识理论等。卷面分满分100分。
(2)加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