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是一所为智障、听障、脑瘫和自闭症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康复治疗的特殊幼儿园,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4名;
2、特教教师12名;
3、资格条件。各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2年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富有爱心,热爱教育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事业,对残疾儿童少年有感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教育学历或干部身份;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报名。应聘人员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7日至8 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
详细地址:厦门市仙岳路468号12楼 邮编:361012
联系人:陈珊珊 联系电话:0592-5203672 传真:0592-5203680
电子邮箱:xmxxyey@126.com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1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或单位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除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资格审查:资格初步审查时间为 8月 14日,应聘人员可于8月16日后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六)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到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应聘01、02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者,笔试内容为:一、通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等内容;二是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园工作规程》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理念及基本要求的理解与掌握、幼儿园五大领域的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设计活动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
应聘03至07特教教师岗位的应聘者,笔试内容为:一、通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脑瘫、自闭症等几类残疾儿童的特点与康复教育的原则等);二是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包括医教结合的原理与方法、语言训练的原理与方法、个别化教育的原理与方法等。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2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应聘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