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徽州区委组织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根据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等方式、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3)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前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设定面试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三)总成绩合成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2、体检工作由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徽州区监察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徽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徽州区委组织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徽州区委组织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3583744、3581835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3229徽州区监察局
附:
2013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rar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
2013年度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 性质 | 岗位类别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 注 |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年 龄 | 其 它 | |||||||||
51 | 徽州区第一中学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013151 | 1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
52 | 徽州区第二中学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013152 | 1 | 美术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
53 | 专业技术 | 2013153 | 1 | 音乐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
54 | 乡镇幼儿园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013154 | 7 | 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岩寺小学美术1名;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洽舍乡、杨村乡中心学校音乐各1名、幼师各1名;富溪乡中心学校美术1名、幼师1名。正式聘用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选择学校。 |
55 | 乡镇中心学校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013155 | 6 | 音乐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
56 | 岩寺小学、富溪乡中心学校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013156 | 2 | 美术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
合 计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