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马龙县教育局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 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由就读学校出具有关学历、专业及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6.报考者根据自己所持教师资格证报考。持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同层次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所报考教师岗位须相同;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初中同学科教师岗位;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学科不限;持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报考幼教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外语与英语、思想政治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视为同一学科。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 月2日至7月4日,共3 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乡镇级计生部门出具,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四)报名时只能按计划表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层次招聘岗位的对应学科进行报考,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的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17日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文件可在规定网站查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7月2日至4日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