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职业中专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中专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4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岚山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岚山中路日照银行506房间)。
3、报名时应提交: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
4、按所学专业选择学科,报考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分学科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加试笔试的按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录用。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后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录用和管理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新录用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专业教师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 |
焊接方向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数控方向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
|
有关事宜可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2619287、2612856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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