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二○一三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中教师4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5名、政治3名、物理5名、化学3名、生物4名、地理4名、历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学科,根据招聘学科报名情况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应届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无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子女(已婚人员出具计生证明);4、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6、在职、定向委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非应届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19日;2、报名地点:莒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楼);3、报名时需提交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相应证明材料);4、面试费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面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后予以免费。
四、资格审查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统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填写《莒县二○一三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内容,试讲定于5月25日进行,5月24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音乐教师才艺展示5分钟),美术专业技能测试180分钟。试讲成绩为100分(美术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六、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它岗位体检和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莒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对因弃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未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在莒县教育服务期不低于8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去向根据报考的学科和岗位需求计划,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考生如有应回避岗位的,选岗时应实行回避。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教育局
二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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