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马龙县教育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8月28日到马龙县教育局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并现场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岗结束后,由马龙县教育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马龙县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录用后,任教学校须与新招聘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马龙县教育局纪委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教育局从事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和马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马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8880894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第四纪工委:0874—8886311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461
附件1:
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高 中 教 师 岗 位 |
招 聘 学 校 |
岗 位 计 划 数 | ||||||||||
小计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化 学 |
生 物 |
|
|
| ||||
马龙一中 |
3 |
|
1(已签协议) |
1(已签协议) |
1(已签协议) |
|
|
|
| |||
马龙二中 |
3 |
1(已签协议) |
|
1(已签协议) |
|
1(已签协议) |
|
|
| |||
初 中 教 师 岗 位 |
招 聘 学 校 |
岗 位 计 划 数 |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音乐 |
|
| ||||
马鸣中学 |
7 |
1 |
2 |
1 |
1 |
1 |
1 |
|
| |||
大庄中学 |
5 |
2 |
1 |
2 |
|
|
|
|
| |||
马过河中学 |
5 |
1 |
1 |
2 |
1 |
|
|
|
| |||
张安屯中学 |
2 |
|
1 |
|
1 |
|
|
|
| |||
小学(幼儿)教师岗 位 |
招 聘 学 校 |
岗 位 计 划 数 |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幼师 | ||||
旧县中心校 |
11 |
4 |
4 |
1 |
|
1 |
|
|
1 | |||
王家庄中心校 |
10 |
2 |
3 |
2 |
1 |
|
1 |
|
1 | |||
月望中心校 |
11 |
4 |
3 |
1 |
1 |
1 |
|
1 |
| |||
“已签协议”指招聘已签协议的免费师范生 |
附件2:
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5月25日至6月9日 |
拟定、报批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
6月10日 |
公告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
7月2日至4日 |
按报考条件组织现场报名。 |
县教育局 |
7月5日至7月7日 |
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汇总统计。 |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
7月8日 |
上报报名名册,订购试卷。 |
县教育局 |
7月9日至7月16日 |
制作准考证,落实考场,准备相关考务工作。 |
县教育局 |
7月11日至12日 |
收取、审核加分材料(过期不受理),15日报市复审。 |
县教育局、市人社局 |
7月17日 |
发放准考证,参考人员认知考场,保密人员接试卷。 |
县教育局 |
7月18日 |
笔试: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
7月19日 |
上午12:00前报送考卷、成绩登记册、盘。 |
县教育局 |
7月20日至7月25日 |
阅卷。 |
市教育局 |
7月26日 |
在市、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
市、县教育局 |
7月27日 |
办理查分手续。 |
县教育局、市教育局 |
7月28日 |
公布查分结果;公布面试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方案。 |
县教育局、人社局 |
7月29日 |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户口本(册)、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
7月30日 |
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县教育局 |
8月8日 |
面试,当场公布面试分数。 |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
8月9日 |
公布综合成绩。 |
县教育局、人社局 |
8月12日8月14日 |
考核、体检。 |
县教育局 |
8月19日至8月27日 |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
8月27日后(具体时间以市人社局安排的为准) |
办理录用手续,聘用。 |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龙县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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