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公选文件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1日下午3:00
3.面试地点:柏溪镇中心学校四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三)确定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面试)人员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
1.中小学、幼儿教师选聘均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和说课人员。
2.参选同一学科的教师若考核分相同,则同时进入试讲和说课。
3.参选中小学教师考核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午3:00,考核入围参加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人员名单,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参加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于6月22日上午12:00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
(三)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
1.相关安排
(1)柏溪镇中心学校成立由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初中、小学学科及幼儿教师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说课进行考核评分。
(2)中小学试讲和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时间:中小学参加试讲、说课的教师,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幼儿教师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于6月23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6月24日,上述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试讲证”为准)。
2.中小学教师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内容:参选小学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参选初中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教材。应聘教师自带所报学科教材,不允许带课标、教学参考书和教案。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说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4)试讲年级(学生)在确定试讲日期的前一天确定。
3.中小学教师说课(满分100分)
试讲结束后,考评组立即安排试讲者对所讲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
4.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
(1)弹唱技能(15分):随机抽一首幼儿歌曲,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表演技能(15分):自选舞蹈表演,自备所需音乐的光碟或U盘,考场提供播放设备,时间2-5分钟;
(3)绘画技能(15分):命题画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讲故事技能(15分):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讲述。
(5)活动方案设计(40分):抽签确定主题,按照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并讲述。提前30分钟抽签设计活动方案,讲述时间10分钟。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2.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经柏溪镇考核领导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县教育局。
五、本方案由柏溪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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