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宾 县 教 育 局
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育才中学(12名):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学(4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数学1名;
(四)县一幼(6名):体育1名,幼儿教育5名;
(五)柏溪镇初中(5名):数学2名,语文2名,美术1名;
(六)柏溪镇小学(14名):数学7名,语文2名,英语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七)柏溪镇幼儿园(6名):幼儿教育6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
(二)年龄: 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及以上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柏小、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称号者;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说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参加县一幼体育教师选聘的,须符合小学或初中体育教师选聘条件,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柏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柏溪中心校统一组织报名、初选)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县城7所学校(园)不得兼报。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