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做好2013年度宣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3年宣州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引进7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高中教师)(详见“2013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须与引进岗位学科名称一致或所学专业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uanzhou.gov.cn/)、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zrs.gov.cn)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宣州区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宣城市叠嶂中路8号<宣城市第一幼儿园斜对面>,联系电话:0563-302555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201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面试)费用80元。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面试一周前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uanzhou.gov.cn/xzlbj/index.aspx)、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zrs.gov.cn)等网站公告,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3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面试)试讲的方法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