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25名紧缺学科教师,其中安排3个 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百度搜索:jobsoon,查看详情。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具体条件
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25名,其中宣城市工业学校17名(文化课教师4名,专业课教师13名);泾县中学3名;泾县第二中学5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s.gov.cn)数字泾县(www.ahjx.gov.cn)、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xrs.gov.cn)、泾县教体信息网(www.ahjxedu.com)等网站统一发布。考务等其他相关信息 将陆续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体信息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时间为2012年7月8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谢园路县政府大楼102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2年泾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 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数控、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工与电子电器、舞蹈、计算机网络应用或影视后期制作、建筑、幼儿教育、制浆造纸工艺)暂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
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能够体现专业水平的有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用每科45元/人,共90元/人。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户口本可免除笔试费用。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其它: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紧缺学科教师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未达到此比例的, 经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可放宽到2∶1(面试也参此比例)。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将 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 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