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安排,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
二、认定范围:在本县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www.xcedu.net)查询。
四、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工作部署,现将2013年郎溪县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从2013年4月10日至5月12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须于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内)到郎溪县教体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我县所辖学校任教而户籍不在我县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签章能体现本人学业成绩的学籍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语文、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⑤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师范教育类专升本(即专科和本科段皆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专科段修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的,本科段可以免修“两学”,但必须提交专科(师范类)毕业证书和专科段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贴好照片(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⑦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须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在网报成功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打印(申请表、思品表统一要求采用A4纸,其中申请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2、认定程序
(1)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2)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3)安排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现场审核确认、体检及测试等结束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对经认定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全国教师资格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由本人领取并及时送到档案管理机构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另一份及其他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3、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向一个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时申请几种教师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成功后应在工作人员处领取体检表一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当场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
(4)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测试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4、受理咨询电话:0563-7031010
联系人:史云峰
附件:
安徽郎溪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课题教案提交通知
县教体局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4月7日
附件:
郎溪县教体局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4月10日- 5月12日 |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
5月13日-5月17日 |
申请人到郎溪县教体局人事科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确认时需提交:1、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吋照片2张;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本人学历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师范教育类专升本(即专科和本科段皆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专科段修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的,本科段可以免修“两学”,但必须提交专科(师范类)毕业证书和专科段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不符合以上条件,须提交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注明师范教育类);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5、体检表一份(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只填个人信息和贴照片)。 |
5月20日 |
郎溪教育体育信息网(www.lxjyw.com)上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试讲)课题(每学科10课时)。 |
5月27日- 5月31日 |
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试讲与答辩),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规定的10课时教案)。具体安排将在郎溪教育体育信息网上提前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 |
6月3日 |
郎溪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名单。 |
6月10日- 6月11日 |
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体检。 |
6月13日-6月 20日 |
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和测试、体检结果。 |
6月20日 |
郎溪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
6月21日- 6月28日 |
办理《资格证书》。 |
7月1日- 7月5日 |
核发《资格证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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