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简介
广州市新穗学校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是一所由广州市教育局主办、广州市公安局协办的市直属公办专门学校。学校生源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广州市公办学校学籍的初中阶段心理及行为偏常、不适宜在原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校实行“双学籍”制,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依法开齐开足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全部课程。
二、招聘需求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1人、化学1人。
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应聘人员必须是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性别为:男性(因目前在校生全部是男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在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应聘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广州市新穗学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银忠020-84268852;15975643371
邱华020-34046617;13316107296
四、说明
本次招聘为临时代课教师,学校不解决编制问题,工作时限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和上级人员配备情况确定。被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特殊教育专门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基本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学校负责购买广州市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五险一金”)参与值班者,学校按照在职人员标准发给值班补贴。(本次招聘人员今后能否转为在编,须视本人参加我校上级部门举办的公开招聘的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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