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达市人社发[2011]13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原则和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1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高中教师3名,职业学校专业教师10名,初中教师52名,小学教师135名)。
聘用单位、聘用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和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后两年内(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四、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和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连续任教满10年的我县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供任教学校每年3月、9月的领薪花名册复印件(学校签注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学校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县教育局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考。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宣汉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宣汉县机关幼儿园(东乡镇后街36号,县中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818-5233026。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2011年10月28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单位岗位,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考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要选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科。报考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只报学科,不报具体学校。
3.县外在职教师报名需要提供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只设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各占总成绩的50%。
1.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西南交大版)。
2.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高中英语、初中语文、英语、政治、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类)(占80%);高中生物、初中数学、物理、化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类)(占80%)。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占80%)。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的高中教材(占80%)。
报考以上岗位及科目的人员还需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知识。参考书目为《教育学》(中学类)、《教育心理学》(中学类)(占20%)。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的职高教材。
考试由宣汉县人社局、宣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职教专业教师岗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批准,可调整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所调整计划数按开考比例平均投放到小学语文、数学,若计划数能全部使用,又是单数的,小学语文多投放一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报名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根据应聘者意愿按岗位条件调整报名岗位。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公共知识笔试: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2.专业知识笔试:2011年10月29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七、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0日。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1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聘用合同、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交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加分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为序),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按学校和岗位、其余学校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人员。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必须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已婚人员还需征求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意见。
体检由人社部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其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审核、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初中、小学者,由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岗位,由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并办理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十、纪律及其他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简章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体验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宣汉教育网上发布。
(三)本实施办法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