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备注 |
中小学语文 |
20 |
其中面向新昌小学定向招1人 |
中小学数学 |
18 |
其中面向新桥小学定向招1人 |
中小学英语 |
7 |
|
中小学科学 |
3 |
|
中小学音乐 |
3 |
|
中小学体育 |
3 |
其中1人为免费师范学生 |
中小学美术 |
3 |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3 |
|
学前教育 |
7 |
其中江滨幼儿园招1人,男性幼儿教师招1人 |
特殊教育 |
1 |
|
电子商务 |
1 |
职业教育教师 |
合计 |
69 |
|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或常山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2.幼儿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的: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且从教一年及以上;从教五年及以上教龄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电子商务职业教师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录用后承诺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大专学历限报小学,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儿教育。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570-5016926、5022908。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专科学历人员还要携带户口本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专科学历人员还要携带户口本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20元(每门40元,请自备零钱),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20分)
笔试科目:一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二学科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100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以初中、小学教材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面向新昌小学、新桥小学的定向招聘计划和男性幼儿教师参加笔试比例未达到1:2的,其招聘计划数转入统招计划数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