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部分优秀教师公告
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山市公办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若干名(视报名和参考情况,在面试前公布拟录用人数)。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 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校级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科对口或相近;报考学段要求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要求2013年7月前取得合格的教师资格;历届毕业生、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合格的教师资格(或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学段中的1门学科。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
应聘者也可在报名时间内,根据上述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快递至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朱华根老师处。
(二)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体检
所有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根据参加面试人数及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浙江省最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资格复审及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山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江山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所有拟录用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录用为正式公办在编教师。
五、其它事项
1、若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拟录用毕业生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录取。
2、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如发现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安置后实行人事代理,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70-4965212。
七、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rar
1、江山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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