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现将201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春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4月1日—4月15日;
2、发布认定信息:4月15日之前;
3、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15日下午5:30;
4、现场确认:4月26日—5月17日(有效工作日);
5、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5月20日-6月30日。
(二)秋季
1、认定工作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5日;
2、发布认定信息:9月20日之前;
3、网报时间:10月1日—10月25日下午5:30;
4、现场确认:10月10日—10月30日(有效工作日);
5、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11月1日—12月5日。
二、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确认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西陵区教育局教师科,联系电话:6749066。
3、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16K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一寸近期登记照一张);
(2)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用16K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须提供毕业成绩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学、心理学、面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16K纸。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面试成绩合格证)、毕业成绩登记表(师范专业)、思想品德鉴定表等顺序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粘贴封面。有关表格下载:
思想品德鉴定表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湖北省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档案袋封面
(三)体检
体检表正反打印,现场确认符合认定基本条件后,粘贴照片,加盖教师管理科公章后,方可到指定的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陵一路21号,亚洲广场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完毕后体检表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取。
三、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西陵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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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