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学、职专、中心小学,有关申请人员: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
二、测试地点: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
三、测试对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要求,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二)专科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四)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
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我们已在现场确认时一并告知,请申请人按要求执行。
四、测试内容
初中:选用现行初二年教材中某一课题(化学选用现行初三教材中某一课题)。
小学:选用现行小学三年级教材中某一课题。
幼儿园:大班《语言》教育活动设计一个(省编幼儿园教材)。
五、测试要求
(一)测试对象应随带身份证、笔及相应的教材、“课程标准”,不能带教案集(教师用书),稿纸统一分发。
(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3个,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说课稿占10%,说课成绩占40%,回答问题占50%。
(四)申请认定学科为英语的测试对象必须用英语拟写说课稿、说课和回答问题。
(五)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考场。
(六)测试对象不能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七)试讲与面试时只报顺序号(不准报姓名及单位)。
(八)笔试时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严禁替考,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测试程序及测试考场安排详见《南安市2013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知》(附件)。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测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信息通知测试对象,以便他们及时了解测试项目、标准、办法及注意事项。
(三)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南安市2013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知
南安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南安市2013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
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
二、测试程序
(一)测试对象报到:上午7:30前,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二)测试对象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上午7:50;
(三)拟写说课稿(1200字以上),分组抽签确定试讲与面试顺序:上午8:00—9:30;
(四)试讲(说课形式)与面试:上午9:40—12:00。
三、测试地点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一)拟写说课稿考场(测试候考室):综合楼东楼二楼教室1。
(二)试讲与面试考场:综合楼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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