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课程结构
课程是课堂教学、课外学习以及自学活动的内容纲要和目标体系,是教学和学生各种学习活动的总体规划及进程。
第一节 教与学之间传递着干什么——课程内容的组成和类型
一、课程结构的要素与成分
(一)课程要素的演化
课程结构的要素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为促进学生的发展而选择的构成课程所必须的经验因素。经验主要是指学生需要掌握的间接经验,经验因素是新生一代必须从前人经验中吸取的因子。
一方面,课程要素的产生和演化受制于许多外在因素,即社会生产力、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社会历史经验发展的水平、受教育者发展的需要以及课程人员的思想观点的影响;另一方面课程要互的演化与制约于课程自身发展的历史,它使不同时代的课程要素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继承性。
课程要素演化的规律,首先,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课程结构的要素纯属于间接经验。后出现课程要素主要取自学生的直接经验,现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以间接经验为主、学生直接经验为次的新型课程。
(二)我国现代课程的要素与成分
我国中国小课程包含认知经验要素、道德经验要素、审美经验要素和健身经验要素。
原因:一方面,在前人积累的社会经验中,最有价值的经验是关于真、善、美的经验。另一方面,儿童个体的发展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生理需要健身经验,心理需要真、善、美。即品德、才智、审美、体质几个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三个基本成分: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习活动的方式。
二、课程的结构
课程结构批课程各部分的组织和配合,即探讨课程各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问题。
(一)工具类、知识类、技艺类学科之间的关系。
工具类学科主要指语文、数学和外语。是学习其它学科知识的基础
知识类学科主要指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生两大类。是从人类社会文化遗产中精选出来的知识体系。
技艺类学科主要指体育、艺术类与技能类两方面。它更多的是与学生的身体素质、审美素质的培养,兴趣特长的发挥,以及毕业后所需基本劳动技能的养成联系在一起的。
(二)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与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
四个板块: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与社会活动
必修课是指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习的课程
选修课指那些为了适应学生兴趣爱好和劳动就业的需要而开设的,可供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自由选择修习的课程。
活动课主要是指兴趣小组、班团活动、课外辅导等。
社会活动课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同时为了培养学生活动能力而安排的走出校门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课程的基本类型
课程的类型:指课程设计的不同种类或方式,是由不同的设计思想产生的。
(一)学科课程
分科课程,它是根据学校教育目标、教学规律和一定年龄阶段学生发展水平,分别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部分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彼此分立地安排它们教学顺序、教学时数和期限。
学科课程的优点是重视每门科学知识的逻辑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缺点是不重视相互联系,造成和加深了学科的分离,不利于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更多地关心学习结果,获得现成知识,不关心学习过程、学习方法,不利于学生辩证思维的发展,不重视或忽视学生的兴趣和需要
相关课程:(联络课程)由具有科际联系的各学科组成的课程
融合课程:(合科课程)由若干相关学科组成成的新学科(生物学)
广域课程:(综合课程)合数门相邻学科内容而形成综合性课程。
(二)活动课程
相对于系统的学科知识而言,侧重于学生直接经验的一种课程形式。
活动课程的基本出发点是儿童的兴趣和动机,以儿童的某些基本动机作为教学组织的中心,以代替学科作为课程的基础。按学习者的动机分为四类:社会动机、建设动机、探索动机、表演动机。
活动课程重视课程要适合儿童的兴趣、需要和教材的心理组织,重视在活动中进行教学和教育,把教学从教的外在重心转移到学的内在重心上来,在促进儿童积极学习方面是十分可取的。
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二者不断趋于融合已成为一个趋势。
(三)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1、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概念
显性课程:指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隐性课程:是指学校通过教育环境有意或无意地传递给学生的非公开性的教育影响。
两者关系:递进关系、转换关系、互补关系
2、隐性课程的结构与功能
三层结构:物质—空间类、组织—制度类、文化—心理类
隐性课程的特点:替在性、非预期性、多样性
隐性课程的功能:陶冶、育美、益智、健体
3、隐性课程的设计与实施
设计应校内校外结合,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具有正向和负向功能
注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明确隐性课程的目标、发挥教师在实施隐性课程中的作用、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克服隐性课程中的消极因素
四、中小学课程内容的组成部分
决定因素: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对中小学生成长的客观要求;中小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科学文化发展的趋势
组成:
(一)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基础知识以及某些相应的直接经验
三类知识中,每一类都以理论知识为主导,由一系列理论基础知识与必要的实用基础知识所组成。
理论基础知识,是反映自然、社会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知识。
(1)基本事实(2)基本概念(3)规则、规律和原理(4)有关活动方法和知识(5)有关社会关系的准则和评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