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招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长到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提供。高中紧缺教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前,中专及职业高中紧缺专业课教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若届时仍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一)学校、人社局、教育局听取毕业生本人或学校有关部门介绍毕业生情况。
(二)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班、系、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表现。
(三)对优秀者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在相关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认真组织面试工作,做好面试记录。面试方式可采取交谈、提问、说课、讲课等形式。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遴选出优胜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四)组织考核、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体检均合格者,分别由学校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该生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在三十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六)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办理转正手续,由学校继续聘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鉴证。考核为不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的相应程序,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