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2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昭市教联﹝2012﹞8号),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12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连续代课五年及以上现在仍在岗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初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中专教师的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要求,按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五)所有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2、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3、2009年以来参加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2012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47人。其中市直属学校43人(昭通市一中4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3人、昭通市农业学校2人、昭通市财贸学校3人、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1人、昭通市卫生学校1人、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2人、昭通市实验小学19人、昭通市幼儿园5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3人)、昭阳区99人、鲁甸县128人、巧家县44人、大关县40人、盐津161人、永善县400人、绥江县59人、镇雄县196人、彝良县134人、威信县68人、水富县7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昭通市2012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30日(三天)。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因绥江县正处于移民由老县城迁往新县城的高峰时期,报考绥江县教师岗位的外地考生,可在昭阳区迎丰路207号“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昭通分校”处报名。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县区及市直属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同类岗位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可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代替;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毕业学校或办证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代替。应届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顺延下一个资格合格者进行面试。
(四)所有岗位要求开考比例均需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工作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完成。
四、考试相关规定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200分,笔试命题、试卷制作、考场设置、制作准考证、组织考试、阅卷、登分复分、提供考生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局提供笔试成绩给各县区教育局后,由各县区按规定给予加分,并公布成绩。资格审查、组织报名及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办法程序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并发布《面试公告》,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下午14:30—16:3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卷)。面试具体时间以各县区公布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笔试考点设置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各考场必须由两名教师负责监考。面试考点设在各县区,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工作。
(三)笔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内容:笔试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合卷)两个科目,每科各占100分。
1、专业知识考试科目: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1)中专学校的专业考试科目以《昭通市2012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备注栏中明确的考试科目为准。
(2)中学(含高中、职业高中、初中)
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3)小学
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思想品德等8个学科。
(4)幼儿园
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2、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范围:
(1)中学(含中专、高中、职高、初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报者)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报者)为考试范围。
(2)小学(含幼儿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报者)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报者)为考试范围。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14-15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领取准考证地点:昭通市昭阳大道399号(原昭通市教育局教师招待所),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方可领取。
(六)考场开放时间:6月15日下午15:00—18:00
五、加分政策
(一)代课教师代课年限满五年及以上者,现仍在代课教师岗位上,报考本人户籍及代课地所属县区岗位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每满一年教龄加2分(满12个月为一年),中师和幼儿师范学历的每满一年教龄加1分(满12个月为一年),加分时间从代课第一年开始算起,最高分值为30分。
(二)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三)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以上三项加分,若有并列加分项,只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均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
六、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一)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但所设岗位数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一半的比例削减。
(二)考生最后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 面试成绩×60%。
(三)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七、聘用审批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需学科人数按1:1的比例进行政审、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政审、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全市考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考前向社会公布的岗位,分学科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遇相同分数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市直属学校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各地考点门口需设有“××年××考试××考区××考点”等明显标识,制定严格的《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公布在醒目位置,并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
(三)考点要保持干净整洁,并设置警戒线,考试期间安排公安人员值勤,确保考场秩序和考试安全。为组织好考试,每个考点应设置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考试前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四)试卷在运送、交接和保管中必须在纪检、监察、公安、保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并按要求进入保密状态,实行看守人员和持有钥匙人员分离的办法。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县区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全市2012年教师补员招聘考试设两个科目,每科收费50元,共收报名费100元/人。
(七)所有招聘工作在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
九、本公告由昭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昭通市2012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