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海丰县教育局需要在贵校招聘以下教师: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8日下午3:00—6:00;5月9日上午9:00—12:00
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东丽A区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在岗位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对应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
三、招聘方式
1、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聘现场。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采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经考核面试入围者,按程序给予办理体检、考察、聘用和公示手续。
3、获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县的有关工资文件规定执行。
4、获聘人员一律分配在海丰县城内中学任教。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海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海 丰 县 教育 局
2013年5月1日
附件:
海丰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 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专业 |
招聘对象 |
海丰县教育局属下中学 |
1001 |
5 |
物理 |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及学位毕业生,且具备高级中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 |
中学教师 |
1002 |
8 |
政治 | ||
中学教师 |
1003 |
4 |
历史 | ||
中学教师 |
1004 |
7 |
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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