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3年度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安远一中、安远二中教师。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发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计划共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和人数如下:
1、安远一中招聘高中教师1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2、安远二中招聘高中教师35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8名、英语3名、生物1名,音乐7名,美术1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至今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安远一中职位必须具有一本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4、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3、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已被我县正式招聘录用的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 28日至2013年3月15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要求按专业对口、学历、资质合格,分校分专业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校一个专业,每个专业报名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未被录用的到时予退回。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先可凭学校的证明。
联系人:魏龙寿,孙斌,联系电话:0797-3724030.
3、资格审查。2013年3月18日,县人事部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253号、国家财政部财综字[2003]470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考服务费100元。
5、领取证考证:2013年3月22日,应聘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社局人事业务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和说课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2013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在安远二中老校区举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按高考难度命题(美术专业笔试为专业技能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安远教育网和安远人才热线网上公布3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校分专业按照实际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3年4月6日上午8:30开始,在安远二中老校区举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测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面试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体检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先后、第一学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在2013年4月中旬。
(四)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因政审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时间另定。
(五)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 2013年4月下旬在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签约。公示结束后,2013年5月上旬,由用人单位与经公示无异议的合符条件人员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8月20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
(七)聘用。2013年8月底,应届毕业生要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审核,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不替补。资格审核全面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
六、待遇
1、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发给安置费2000元。
2、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设定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周年(考取公务员或研究生的除外)。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如申请调离本县的,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聘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编委办、财政局、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和安远一中、安远二中校长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安远县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安远一中、二中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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