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00—11:00教学基础知识(教育类)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9:00—12:00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他类)
下午:2:00—4:00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类)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⑶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为1:1.5(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面试弃权。考生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限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综合素质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于面试当天现场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类按学科专业知识、卫生类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出体检与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对应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时间另行通知。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教育体育局、招远市卫生局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次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弃权、取消聘用资格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上统一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教育类的,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的,按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8216837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0535—8246326
招远市卫生局0535—8153517
监督电话:
招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535—8232664
附:1、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zip)
2、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3、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他类)
4、2013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zip录
5、2013年招远市其他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招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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