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蓬莱市2013年公开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重点补充农村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以下各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烟台生源2012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3)蓬莱生源或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支教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9、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
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 [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时间为: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4月21日止。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2、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生源地及是否师范教育类)或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打印并加盖印章),体检考核时另行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迁移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已在蓬莱市教育体育局报到的无需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上述证明材料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照片不得美化修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
(2)应聘人员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到蓬莱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模板,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报考者本人手写签名)、编辑个人照片,将相关证件、证明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扫描成图像文件,连同编辑填写好的准考证一起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pllfh@126.com。经初审合格的,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考务费,也可现场缴费。缴费时间截至现场报名最后结束之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
(3)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蓬莱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4)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教育信息网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4日。5月2日—3日,考生到蓬莱市郝斌中学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成绩共100分(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能力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体育学科考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招考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比例、招考计划在5人(含5人)以下的按1:2.5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说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说课能力测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说课能力测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蓬莱市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后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报名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能力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电子邮件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说课能力测试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的有关课节,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体育学科另需加试专业实践操作。其中,说课占60分,专业实践操作占40分)。现场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说课能力测试考务费。说课能力测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说课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说课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和考核的,以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说课能力测试。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说课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分配去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凡在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场违纪或作弊、妨碍干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无理取闹、扰乱招考秩序等行为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蓬莱市教师招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蓬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监督电话:0535-5643526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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