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专、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当年毕业的学生,下同)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符合要求的岗位,但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六)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七)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必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九)应聘人员除以下人员外,须为招远市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招远)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下同)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我市紧缺专业卫生类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定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仅限于烟体[2013]12号文件中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的优秀运动员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详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一类的,按照相应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有关专业要求执行)。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对恶意注册、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2、时间规定(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2日13:30—5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11日8:3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
3、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yld.gov.cn(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招远政务网)。
4、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报名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录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对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若发现尚未资格初审,在不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情况下退出报名系统时不要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系统视为修改了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将重新计算)。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13年5月5日11:00前工作时间内向指定的电话(0535-8216837)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013年5月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按上面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再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和计划单列的招聘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指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下同)、同单位、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同单位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必须在同类计划单列的岗位之间调剂)。其中已报考被取消计划的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中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实行笔试总成绩加分。不愿服从调剂的,办理退费手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改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加分办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笔试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最终有效报考人数不超过规定进入面试范围比例的,经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任教学科的高中段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教学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卫生类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5类:临床医学、病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西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统一考试药剂试题;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统一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中医护理、英语护理、高级护理、国际护理、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