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余杭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2011]25号)精神,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的规定,经区编委研究同意(余编[2011]36号),决定面向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5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区委[2011]25号文件下发之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区内公办幼儿园任教满10年及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在我区公办幼儿园任教累计满三年(截至到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确认。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net)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吋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由所在幼儿园负责确认,确认时所需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我区公办幼儿园任教满三年证明和现工作单位证明;
(8)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9)有效荣誉证书和近五年年度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考生诚信承诺书(请下载附件填写)。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幼教岗位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对排名前95%的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学历、职称、从教年限、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区级以上荣誉,并量化计分。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学历:大专计3分,本科计5分;
2、 职称:幼教(小学)一级职称计5分,幼教(小学)高级职称计10分;
3、教龄:按在区内公办幼儿园任教年限进行计算,任教时间中断的可分段计算。满一年计1.5分,不足一年的不计分,最高计20分;
4、年度考核:以近五年考核结果为计算依据,对已上报的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考核结果为良好、优秀的,分别每次计1分、2分。
5、荣誉:
⑴取得综合性先进个人荣誉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红烛奖”),区级每次计3分,市级每次计5分。同一荣誉从高计分,不同荣誉可累加计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⑵取得单项性先进个人荣誉的(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科研工作者、师德优秀教师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区级每次计2分,市级每次计3分。同一荣誉从高计分,不同荣誉可累加计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⑶取得学术类先进个人荣誉的,余杭区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分别计3分、5分和7分,获得不同荣誉的从高计分。
考核量化计分工作由各公办幼儿园实施,各园应对提供的材料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对最终的考核量化计分结果要在本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各园量化表后,再在余杭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由考察对象所在幼儿园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注重工作实绩。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教育网公示五天;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区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实行人事代理;
3、批准聘用人员凭行政介绍信与现所任教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转正并予解聘;试用期满后按期转正者,须在招聘学校服务满五年。
三、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其中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请登录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net)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可登录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用,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3、批准录用人员是农村户口的,需按我区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农转非手续。
4、本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联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89160282、86233267,传真:86233267;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net 。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二○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11年余杭区定向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简章》,理解其内容,并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