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湘潭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66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3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也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以及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jy.xiangtan.gov.cn)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时间计算,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或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进教师第一学历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3)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等级证书;
(4)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4月27日至5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收取。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市教育局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普通话证、计算机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但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若还不能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013年5月29日开始,可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审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6月5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