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以下简称区直一幼、区直二幼、区直三幼和实幼)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9名,其中区直一幼5名、区直二幼4名、区直三幼6名、实幼14名。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4所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副园长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广西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岗 |
教师 |
5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教一级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
广西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岗 |
教师 |
2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体育教育 英语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幼教一级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
专业技术岗 |
保育员 |
2 |
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教二级及以上或中级保育员及以上 |
1.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
广西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岗 |
教师 |
6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体育教育 美术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幼教一级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3年1月以后出生)。 |
广西实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岗 |
教师 |
14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舞蹈教育 体育教育 英语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78年1月以后出生)。 |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本地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广西实验幼儿园办公室现场报名并递交、核对应聘材料;外地应聘者将应聘所需材料的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核准资格后电话通知查对原件等。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单位工作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区直一幼 |
兰志娟 |
0771-2807519 |
南宁市植物路48号 |
区直二幼 |
梁雪娜 |
0771-5666132 |
南宁市建政路30号 |
区直三幼 |
李鸿 |
0771-5848159 |
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
广西实幼 |
温乐 |
0771-5827112 |
南宁市会展路2号 |
七、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主管部门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其本人。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资格审查由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八、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区直一幼:2013年5月18日;区直二幼:2013年5月18日;区直三幼:2013年5月19日;实幼:2013年5月25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十、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4所幼儿园自行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分别由4所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1-280751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0771-566613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0771-5848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0771-5827112或5827390(广西实验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1-2803046(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广西实验幼儿园
第三幼儿园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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