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3年引聘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绥党发〔20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和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引聘高中教师,充实我县高中教师队伍。为了确保引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龙 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宗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方 静(县委办副主任、县保密局局长)
陈松涛(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陈传明(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后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张开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秦兴勇(县编委办主任)
杨成树(县发改局局长)
李 滨(县财政局局长)
欧阳强(县教科局局长)
裴 翌(县人社局副局长)
潘开礼(县教科局副局长)
杨朝勇(县教科局副局长)
姜文辉(绥阳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由张开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裴翌和杨朝勇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引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引聘名额
绥阳中学共32名,具体分科计划数详见附表。
四、引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学科与引聘岗位一致。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优先引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从教三年及以上的县外在编在职人员。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引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六)符合以上引聘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直接免试优先引聘:
1.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
2.获得市政府表彰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奖先进个人;
3.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4.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省管专家或市管专家;
6.特级教师;
7.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
(七)符合第(一)至(五)条规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考试引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聘:
1.取得且聘任中级职称;
2.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员。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2.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3.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五、引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6—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报名;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元(用于考务等费用,不足部分由绥阳中学承担;符合免试引聘类人员免收报名费);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样表可在绥阳县教科局网上下载)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同底1寸半身照片3张。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5月8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发至syzgg@163.com,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9日中午12:00前将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交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