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宁教人[2013]91号)文件精神,2013年申请教师资格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规范教师资格网上申请与现场确认工作,维护教师资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我区
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
1、凡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规定条件者,①师范类毕业生(含应届生)、已取得合格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4月30日;②参加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4月20日、21日)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5月1日—5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自行打印“申请表”两份(正反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本人所在单位或本人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意见、加盖公章。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5月7日-8日9:00---17:00
2、确认地点: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新昌西路宜兴巷)
3、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交现场确认(用档案袋装好):
(1)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表》2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不在本地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以免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但需提供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复印件(有档案管理部门复印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非师范类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原件、复印件1份;
(8)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4、体检:
根据规定,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到金凤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其他医院体检不予认可,体检时到医院领取体检表贴与报名上传的相同照片一张,并加盖医院的骑缝章方可有效;因人多,为了不拥挤,需电话预约,电话:13895081846(李主任)
时间:2012年4月17日——5月4日,过期不候。
地点:国龙医院(南门向南500米)
三、面试:面试有关事项在资格确认时再通知。
四、注意: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所有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同时在确认资格时交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小2寸)3张。
金凤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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