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1、教师资格的分几类,如何申请?
教师资格分为七种类型: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教师资格,可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我区每年春季受理一次,具体受理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是: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是身份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国公民;二是思想品德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是学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相应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四是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主要包括身体条件,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承担教育教学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证明;
3、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学历师范类毕业证和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及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哪里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如何收费?
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可在本校报名。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宁夏高师培训中心报名,电话:5063017。
按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测试费每人次35元,在校学生20元,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费每人每期50元;免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时间,如何报名,如何收费?
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可就近在各市级教育考试中心报名,考试时间以各市考试中心通知为准。考试费按每门35元收取。
6、教师资格认定如何收费?
按规定,免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及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7、如何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没有面向社会认定,只有高等学校聘任的专任教师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因此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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