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2013年4月直接考核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进修学校等2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 47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4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优秀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编优秀公办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2周岁内(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可以在45周岁内(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4月 15 日至 20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上课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和教育局制定。
学校考核结束后,按1:1的比例提出拟招聘对象名单。
教学考核合格和政审考察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在4月25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江干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8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74949(工作日)。
附件: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2013年4月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rar
3.报名表.rar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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