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同意,阳春市实验中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数学1人、化学1人
二、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三)阳春市以外的优秀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愿意长期为我市教育事业效力,无怨无悔。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强,品行端正。
(五)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后出生);在职教师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2周岁(即1971年6月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
1、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不含分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具有教师资格的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不含分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专业对口。
3、阳春市以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教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办法。现场报名地址:阳春市实验中学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662—7779626.网上报名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c7778555@163.com。扫描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邮件名:XX学科XX教师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简历、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单、等级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获奖证书、近期半身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非师类提交)等。
2、往届毕业生:简历、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级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获奖证书、近期半身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非师类提交)等。
3、在职教师: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半身照片2张等。
五、资格审查、考试及聘用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告知应聘者。考试时,应聘者需带报名资料的原件来备查。
(二)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试教)的的办法,面试(试教)的内容从高中学科教材中抽选。面试(试教)直接面对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试教)得分。
(三)聘用及待遇
学校按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聘用人选,报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审批后签约。最后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报市政府审批,聘用为阳春市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本公告由阳春市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阳春市实验中学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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