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1、2011届、2012届、2013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2011届、2012届须具有教师资格证,2013届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2011届、2012届、2013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体育、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2011届、2012届、2013届江苏户籍的师范体育、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2011届、2012届须具有教师资格证,2013届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的凡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且期满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为常熟籍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类别 |
报名日期 |
报名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
4月18 日— 19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
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8380
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分别按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进行报名,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岗位的必须分别是体育专业、音乐专业毕业。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小学岗位。
所有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常熟籍考生可以转报小学其它岗位,非常熟籍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2013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婚迁对象还须持户籍证明、结婚证。
(2)2011届、2012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婚迁对象还须持结婚证。
(3)留学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书。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2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知识分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分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教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报考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分类进行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
领证日期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
4月27日 |
8:30-16: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
3、笔试时间:
报考类别 |
笔试日期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
5月5日 |
上午8:30-11:00 |
见《准考证》 |
4、笔试成绩于5月6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 //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计算机、幼教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进入面试的领取《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
领证日期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
5月 9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
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招聘岗位均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审核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非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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