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推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3、体育学科需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乒乓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单打前6名的;足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3名球队的队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78人。其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8人,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10人。详见附件《经开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一》、《经开区2013年选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二》。
四、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6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3年4月18日至23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报名。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科创大厦一楼。
3、报名后,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4、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不足1:3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同时,将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需经过笔试方式报考的相应岗位。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5月11日: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