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小学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户籍要求: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毕业后户籍尚保留在在苏高校集体户口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限苏州市区生源,研究生户口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非应届生需有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截止日期计算至2013年1月2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6日之后出生)。
7.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6日8:00—12:00
2.报名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可乘28路、47路、100路、219路、812路公交车到达。
3.报名者请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份(可自行登陆姑苏教育网下载),贴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③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及报考学科);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⑥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⑦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计算机证书及获奖证书等。⑧非应届生需提供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5.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8.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姑苏教育网、姑苏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考试
1.笔试
达到2:1开考比例的,组织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①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卷(含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笔试成绩在姑苏教育网、姑苏区政府网上公示三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①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考官提问的形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体育、音乐、幼教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面试成绩在姑苏教育网、姑苏区政府网上公示三天。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以笔试、面试各占30%、7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承办单位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体检标准按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需配合提供学历鉴证证明。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签约鉴证和报到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手续的,取消其签约鉴证资格。已签约鉴证的人员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分配。
2.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文件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26102
八、本简章由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324990、68728015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
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岗位一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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