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递交应聘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3份(加贴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手册或档案托管证明等)、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技能资格证书(件)。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
为避免遗漏,报名者务必在2013年2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xcveczp@163.com。
报名所需附件1-3均可至学校网站(http://www.xcvec.com)下载。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5日。
(2)审查方式:学校对报名者的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集中递交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学校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并通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
3.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设定1:5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考生需在前一项目合格的情况下方能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考试。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20%计)+面试(按占比30%计)+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
(一)笔试
笔试日期:2013年3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①采用说课答辩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说课;②围绕职业教育理念方面进行答辩。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胜任招聘岗位所应具有的基本专业技能,主要从准确全面程度、熟练程度、创新潜质三方面评判应聘者的技能水平。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前,应聘者须向人社部门提供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材料,由人社部门与事先提交的《登记表》中信息、相关复印件进行真实性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的最终成绩将在相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三)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及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85182252。
五、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12-66153318(相城中等专业学校马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相城区教育局)
附件:
1.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rar;
2.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rar;
3.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rar。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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