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的文件精神,2013年我县拟通过全省统一笔试补充新教师27名。其中高中(含职高)英语1名、数学1名、生物1名,体育2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初中英语2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名,免笔试)、初中化学1名,体育1名;幼教9名;小学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为规范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补充工作,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考资格条件
1、招考对象为本设区市内的师范类全日制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应往届全日制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均在面试前提供。面试时未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 [2013]14号)文件精神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0:00至4月10日24:00。
(二)报名办法。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www.eeafj.cn)。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 [2013]14号)的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2、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具体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2013年将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高中以高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说课为内容;初中以初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小学以五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幼儿以大班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另加技能展示(以上说课教材均以2013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用书为准)。说课时间为20分钟(抽题后准备20分钟),答辩为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务员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5、有关面试信息将通过将乐县教育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测算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即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加计算总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并确定拟聘人选及任教学校。不能确定具体学校的按以下顺序进行确定(具体为,高中体育:将一中,职业中专;幼教:实验幼儿园,机关托儿所、水南幼儿园、黄潭中心幼儿园、安仁中心幼儿园、万全中心幼儿园;小学美术:万全中心校、余坊中心校)。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2269263,2269256联系人:杨文龙、万丽珍、杨守宗;将乐县公务员局2338599,联系人:刘明阳。
附1:2013年将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2013年将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及类别 |
学位 |
其他条件 |
招聘范围 |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不限 | ||||||||||
教育局 |
教育局下属学校 |
高中英语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英语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211”工程大学或各省市师范大学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高中数学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数学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211”工程大学或各省市师范大学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高中生物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生物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高中体育教学 |
2 |
35周岁以下 |
体育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中学心理健康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教育学、心理学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初中英语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英语 |
研究生 |
|
硕士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免笔试 | ||
初中英语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英语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专项岗位,面向本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 ||
初中化学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化学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初中体育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体育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幼儿教学 |
9 |
35周岁以下 |
学前(幼儿)教育、音乐教育 |
大专 |
|
|
师范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语文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语文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数学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数学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英语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英语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音乐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音乐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美术教学 |
2 |
35周岁以下 |
美术 |
大专 |
|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体育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体育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学 |
1 |
35周岁以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本科 |
|
学士 |
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本设区市 |
| ||
合计 |
27 | 其中:小学语文1,数学1,英语1,音乐1,美术2,体育1,信息技术1人;幼教9;初中英语2,初中化学1,初中体育1;普通高中英语1,数学1,生物1,体育2,教育心理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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