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11工程”
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1年乌兰察布市市直有关单位公开招考、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乌机编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不限户籍;高考达到一本线被“211工程”大学录取的本科生,且毕业取得学士学位,限乌兰察布市户籍(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
4、“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在乌兰察布市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服务者”、“人才储备”、到嘎查村任职村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后,工作必须达到5年以上。
8、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且在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考核招聘部门的招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报名者如需咨询《招聘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招聘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取报名者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7:3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专用网址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www.wmpta.com.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如在服从调剂其它岗位一栏,注明服从调剂,可由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剂或按储备人才充实到各部门,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市人社局、教育局、纪检委、编办等部门须对报名者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22日。
2、报名时对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的,由用人单位主管局、市人社局、纪检委、编办等部门对报名者实施考核,按在校期间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同时列出报名者同意调剂或储备人员名单,提交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报考教师岗位的“211工程”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在规定时间组织试讲,对试讲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出具胜任本单位教师岗位证明,按程序给予聘用。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的,按试讲成绩择优选用。未聘用人员按专业对口的原则予以调剂岗位或进行人才储备。
4、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211工程”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面试,面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出具胜任本岗位证明材料,按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四、体检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聘部门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领导小组将考察和体检结果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签订聘用合同五年,档案由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附:《市直单位招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
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