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专业及名额
计划招聘6名,具体专业和名额如下:
小学体育1名
小学音乐1名
舞蹈1人(毕业专业需为舞蹈专业,报考学科选择小学音乐)
网络管理1名(毕业专业需为网络管理专业,报考学科选择小学信息技术)
学前教育1名
特殊教育1名
报考特殊教育学校非特殊教育专业的人员需在网络报考系统中备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字样,否则视为报考普通小学和幼儿园。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学科取消招聘。
2.招聘对象(共三类)
第一类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不限户籍。
第二类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不限户籍。
第三类对象: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
①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地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
②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籍贯在晋江或配偶为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
3.招聘条件
⑴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⑶专业对口。
⑷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超过2013年8月15日尚未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5)普通话水平符合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标准(招聘对象为晋江生源师范类中学方向非中文类的毕业生放宽至二级乙等)。
⑹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⑺毕业生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3月27日至28日,符合条件的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不含晋江师范类毕业生)携带报名表(见附件3)、聘用合同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见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资格审查。
2.3月29日,符合条件的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和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资格审查。
3.其余人员不需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直接审核,笔试入围后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间。
4.4月1至10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需要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均有一个报名编号,请在网上报名系统“备注”栏里输入“报名编号:××××”,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晋江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填写学习简历时从高中(五年专为初中)填起。
5.职业教育不属于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请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选择“委托考试模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备注”一栏录入应聘岗位名称,如职业教育纺织服装、职业教育物流等。
三、招聘办法
1.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及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其中职业教育类由于全省统一笔试没有设置相关专业,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2.考察或面试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以及学前教育无需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学前教育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总分60%及以上方可聘用。
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科学,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专业(含音乐、舞蹈、体育、网络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需要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报考人员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职业教育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应在总分60%及以上。
中、小学教育需面试学科的面试方式为考察听说读写基本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折算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30%。
职业教育面试的具体事项提前两个星期向社会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折算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50%。
3.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的名额按总成绩高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要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三天内提出,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4.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委[2011]50号)规定,本人持有《晋江市居住证》的人员,视同晋江生源。
2.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考试。
3.晋江市2013年教师招聘相关信息以晋江教育信息网人事招聘专栏为准。
4.招聘工作由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同时提请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85686525,85660294
监督电话:85660279
附件:1.晋江市2013年教师招聘小学可报专业分类指导目录.rar
2.晋江市2013年教师招聘职业教育专业及名额汇总表.rar
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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