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招聘对象为2013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石狮生源或石狮户籍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人数10)。
②招聘对象为2013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泉州生源或泉州户籍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人数8)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第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在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
2.报名注意事项。报考石狮市新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科岗位报考。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和拟招聘岗位的要求,仔细核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认真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
第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一)笔试
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精神执行,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式等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报考鹏山工贸学校职位的考生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报考鹏山工贸学校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综合知识》科目成绩。笔试成绩将于5月10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复核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证书和证件原件给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复核。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未取得前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进行复核。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由石狮市教育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其中:
1.鹏山工贸学校教师职位: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答辩占10%、专业技能操作占50%,三部分均用百分制评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须达60%及以上为合格。若个别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考职位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面试工作由鹏山工贸学校具体组织。
2.中学教师职位:笔试后不再组织面试。
3.小学、幼儿园、仁爱学校教师职位: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说课、回答评委提问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工作由石狮市教育局具体组织。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第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每个职位最多递补一次。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